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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美國體育

在金州勇士隊的比賽中,德雷蒙德·格林很少會與裁判發生某種爭執。 僅本賽季,他就因球場上的行為被判 10 次技術犯規、4 次驅逐和 2 次禁賽,總計 17 場比賽。 然而,週二,他聲稱他的對手之一值得裁判仔細觀察。

在金州勇士隊擊敗洛杉磯湖人隊的第三節中,格林試圖對抗奧斯汀·裡維斯的上籃。 裡維斯擊倒了他,格林隨後明顯痛苦地倒在地上。 沒有犯規。 雖然重播確實顯示了李維斯的肘部擺動,但接觸似乎很小。

格林表達了他當時對裁判的憤怒,賽後他聲稱他和對手的裁判方式存在雙重標準。 「我打了別人的臉,然後我就被扔進監獄了。當我被打時,我們看不到它,」格林 賽後。 “……當我向某人吹口氣時,他們會審查其是否構成惡意犯規。”

現實情況要複雜一些。 即使在最好的情況下,官員們也不可能看到籃框附近交通中發生的一切。 格林既受益於此現實,也成為其受害者。 在外線的空地上看到犯規比在人群中看到犯規更容易。 並不是每次犯規都會被吹。 現在感覺尤其如此,因為整個聯盟的犯規次數都在下降。 凱爾特人隊和公鹿隊 玩了一場遊戲 週二,他們總共只嘗試了兩次罰球。

但聯盟辦公室一直公開承認,格林的紀律問題歷史會影響每當他遇到新麻煩時他們評估懲罰的方式。 事實上,官員們不可能不以同樣的方式對待格林。 當一名球員因身體對抗和徹底的非法以及偶爾骯髒的比賽之間存在界限而聞名時,官員可能會比其他球員更加關注該球員。 嚴格來說,這不公平,也不是官員該做的事,但這是人性。

坦白說,當格林受到紀律處分時,這是為了比這場更嚴厲的比賽。 他本季兩次被禁賽,都是因為勒迪·戈貝爾被掐住脖子以及用完全擊倒尤素夫·努爾基奇造成的。 這些比賽無法與這一比賽或正常籃球比賽過程中發生的任何比賽相提並論。 這並不意味著格林自己不會被犯規。 這確實意味著官員將比大多數球員更密切地關注他,因為歷史告訴他們必須這樣做。



原文( 英 ) 來自於 www.cbssports.com,由冠天下娛樂團隊註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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